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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二砂地震台兴衰启示录——写在汶川地震15周年祭日

汶川地震已经过去整整15年了。人们仍然存在诸多疑问:如果再发生汶川这样的大地震,能否提前做出较准确预报?我国在预报地震方面存在哪些问题亟待解决?为什么有法不依、违法不纠,一个颇有成就、文物级的企业地震台屡遭破坏?……笔者通过对河南省郑州二砂地震台兴衰史的调查,试图进一步探讨、反思。

一、具有历史渊源又有文化内涵的二砂地震台

提起央企第二砂轮厂(简称二砂厂),大家也许并不陌生。去年因为要盘活闲置多年的厂房、也为了防疫,有产权的部门在二砂厂建方舱医院,但被没有产权的文物局叫停,引起网络热议。

就在文物局叫停建方舱的旁边,有一个与二砂厂房同时代的郑州二砂地震台(简称二砂台)。它有着47年的地震监测预测史和50多年的防震减灾宣传史。

说起地震宣传史,可以追溯到1966年邢台地震后,当时在邢台地震发展趋势座谈会上,著名地质学家李四光提出,地震是一种地质现象,大多是由于地质构造运行引起的;应加强对构造应力场的研究、观测、分析及掌握其动向。周总理当即做出指示,加强6条线的观测,其中1条线为“保定至安阳段”。位于郑州市的二砂厂位置正处在该段南端附近。二砂厂响应国家号召,随即成立了抗震工作宣传队,开展了厂房加固、抗震宣传等工作。

1976年7月,我国发生了唐山大地震。根据中共河南省委〔1976〕25号文件,二砂厂投资建设了企业地震观测台,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企业地震台之一。据二砂厂志记载,截至1985年的十年间,该地震台20多次提出地震预测意见,经地震后验证都是正确的。该台建台早、投入大、起点高、手段多,成为服务周边台站的中心台站,全国统一台站代码为41042。

二砂厂改制成白鸽集团后,2002年1月,郑州市财政局、经贸委(当时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地震局行文《关于保留白鸽集团公司地震台的请示》:地震监测是社会公益工作…地震台无偿使用办公用具和场所,调整办公用房需地震局同意…财政补贴运转费用。该“请示”得到了市领导的批准。

在郑州市地震局的管理和指派下,郑州晶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微公司)于2002参与二砂台仪器设备的维修升级和售后服务,2006年参与地震值班,2007年接手管理和二砂地震台再建工作。20余年来,经历了维修服务→升级改造→再建设阶段,二砂地震台焕发出新的活力,增添了先进设备,除继续发挥着原中心台站的作用外,还为全国200个电磁倾斜台站提供免费数据分析处理。二砂地震台是应急部门防灾减灾战场的前哨阵地,起着保一方百姓地震平安的作用,具有一定减灾实效的预测预警功能。二砂地震台率先提出并建立了国内首个具有预警功能的“天地一体化地震监测台网”,对由社会企业负责地震台站的运维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为综合减灾和灾害风险监测作出了贡献。

在地震监测的同时,以二砂地震台为基础,利用二砂厂的老旧厂房,建起公益性的“郑州市中原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得到科技部门和地震部门的支持。郑州市中原区科学技术局投资近30万元,为地震科普馆陈列物品进行了采购。展馆总面积约300平方米,由序厅、地震科普厅、多媒体宣教厅、地震体验厅、多媒体教室等组成,介绍我国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的事迹和我国防震减灾的基本国情,介绍河南省“震源浅、烈度高、破坏大”的地震特点。展馆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为主题,以青少年学生为主要对象,将历史与文化、科普与监测、科技与艺术有机结合,利用现代光电技术介绍科学知识,同时加入互动游戏,达到寓教于乐的良好宣传效果。增加了市民地震科学知识,提高市民防震减灾意识和技能。

郑州市中原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td_0 { vertical-align:top !important; border-style:none !important; }

二砂地震台长期开展公益地震文化建设,每年开展地震科普宣传活动,多次承接社会科普馆的创意设计,经常对中小学生开展地震科普宣传教育,被评为2013年度郑州市科普工作先进集体。

中国地震局宣教中心陈国营在二砂科普馆科普讲座

2013年度获得郑州市科普工作先进集体 .td_1 { vertical-align:top !important; border-style:none !important; }

2014年5月,二砂地震台的科普作品代表河南省参加科技部组织的科技活动周活动展出。国务院原副总理刘延东来到展会现场,鼓励地震工作人员再接再厉搞好科技减灾。

国务院原副总理刘延东(左2)来到展会现场,鼓励再接再厉搞好科技减灾,二砂地震台负责人丁跃军(右1) .td_2 { vertical-align:top !important; border-style:none !important; }

《科技日报》《人民网》《凤凰网》等多家主流媒体在“头版”的位置均有报道。

中国地震局修济刚副局长和相关领导视察二砂台展品 .td_3 { vertical-align:top !important; border-style:none !important; }

二、把脉地球 为政府排忧

二砂地震台通过多年的观测实践,综合利用测震仪,发现很多灾害之间存在着相互关联,看多个测点是否出现同步异常,提出“综合减灾和天地一体化”地震监测。创新成果在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中,发挥出了重要作用。

2010年4月8日二砂地震台发现电磁倾斜均有异常,向郑州市地震局做了汇报。10月24日河南周口地区发生4.7级地震。地震后的地震监测异常仍在发展,他们认为还会有地震,随即报告河南省地震局,申请召开地震研讨汇报会。2010年12月18日,在地震前兆特征分析汇报会上,二砂地震台领导介绍了监测到的近期发生在济源、邙山、宜阳、二砂等台站,区域性异常,表明周口震后还有震。不久周口地区太康县、扶沟县、西华县交界处又发生了4.3级地震。

发现周口地震异常的前前后后 .td_4 { vertical-align:top !important; border-style:none !important; }

此前2008年4月28日,在郑州召开的晋冀鲁豫四省联防会上,二砂地震台前任台长党治国发言说,根据电磁扰动仪显示,扰动频次增多,固体潮舒展度变差,出现持续异常,国内有大地震危险,应加强地震监测工作。但他的发言遭到与会者的质疑。随后汶川发生8.0地震,表明郑州二砂地震台的预测是正确的。党治国台长的预判不幸言中了,成为汶川大地震前的“敲钟人”。

郑州二砂地震台曾对2008年汶川大震前的预判得到了中国地震局专家的认可。2009年6月的一次地震监测研讨会议上形成的专家意见:地震短临预报目前尚为世界科学难题,需要创新开发新的观测和预测技术。电磁波被认为是很有发展前景的地震短临前兆技术之一。郑州晶微电子科技公司研发生产的电磁波地震前兆数据采集仪器已在我国多个地区开展实验观测。位于四川金河的一台仪器在汶川8.0级地震发生前记录到了多种显著异常变化,对于深入研究机理具有重要意义。其成果曾在地震系统组织的学术交流会议上介绍。为进一步推进电磁波观测技术的实践性应用,该公司申请的地震行业专项申请书作为候选项目被推荐到科技部。

该地震台成功捕捉到汶川地震前兆异常绝非偶然。他们还先后向有关部门报告了青海玉树、四川雅安等地发生大震的前兆。2009年12月,二砂地震台的工作人员在兰州七里河安装地震监测仪器,刚装完就出现异常。难道仪器有故障?还是场地不符合要求?经检查,机器没有故障,场地也符合要求。他们马上查看安放在四川都江堰、江油、剑阁等地的地震台监测设备记录,发现在相同的时间段,都出现了异常现象,由此判断这是地震前兆。2010年4月14日,在青海省玉树市发生了7.1级地震。

汶川地震后,有专家研究发现青岛市地层红外异常,还有专家发现青岛市崂山、胶州等地出现多种宏观异常,担心青岛地区发生破坏地震。2008年,青岛市政府就奥运帆船赛保障项目进行招标。晶微公司脱颖而出中标,他们在青岛赛区附近,进行了短临监测台网布点。二砂台的工作人员调用了青岛的监测数据。监测数据显示,青岛地区没有地震征兆。由此得出结论,奥运会期间青岛赛区周围200公里内,不会发生四级以上地震,并汇报中国地震局及相关部门。事实证明,他们得出的预测意见正确。

2010年5月,有地震工作者预报河北省磁县将发生大于7级的地震。该预测意见经过国务院领导签阅并批转河南省政府和河北省政府,要求落实并妥善处置。二砂地震台技术人员身负重托,携带专业仪器,奔赴河北磁县及其附近邯郸、河南安阳地区,搭起帐篷,数日流动观测。通过数据分析对比,未见地震前兆,同时结合附近濮阳市四年的电磁扰动曲线分析,得出在200公里范围内近期不会发生破坏性地震。事实证明再次预判正确,为维护社会安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郑州二砂地震台的电磁数据相关研究成果对我国首颗地震卫星张衡壹号的升空,起到了有力的支撑作用。航天专家在多次考察调研二砂台天地一体化监测工作后,“张衡1号电磁卫星”升空了。

三、二砂地震台取得的成就得到各级领导鼓励

二砂地震台为地震预报提供了实践和科学依据,为分析震情、研究地震发生的规律提供了基础资料。

二砂地震台研发的多种地震监测仪器,成功捕捉到地震前兆,对于深入研究地震机理具有重要意义。地震专家以二砂台的数据为参考和支点,包括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结果:《汶川8.0级地震前电磁辐射异常变化特征初步研究》、《玉树7.1级地震前后电磁辐射小波变换分析》、《汶川8.0级地震前后ULF电磁辐射频谱特征研究》等多篇论文。这些论文从科学层面上论证了,汶川地震前二砂台、四川剑阁台、德阳金河台确实有异常信息,且距离震中越近异常幅度越大。

经专家论证:二砂台数据里包含着汶川地震异常信息 .td_5 { vertical-align:top !important; border-style:none !important; }

论文发表后,特别是郑州二砂地震台提出并开展的天地一体化地震监测实践,引起广泛重视,吸引国内外同行专家来参观郑州二砂地震台、卫星机房、数据中心等地面设施。

俄罗斯科学院专家在参观二砂地震台 .td_6 { vertical-align:top !important; border-style:none !important; }

有“金刚钻”才能揽“瓷器活”。郑州二砂地震台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与他们进行技术创新并采用多种科学观测仪器分不开。如:地电、地倾斜、地倾斜报警器、地应力、地温、氡钍分析仪、水平摆倾斜仪等近20项仪器,把脉地球。其中地震监测仪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与其配套的智能数据采集系统荣获河南省地震局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大地微电流仪、测氦仪达到国际先进,是国内唯一专有技术。

晶微公司还曾参与七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创造了行业国内多个第一,取得23项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被评为优秀科技型企业。

晶微公司的出色工作得到了白鸽集团的高度赞扬。在二砂地震台成立35周年庆典上,二砂集团领导贺词中说,晶微公司接管二砂地震台以来,加强地震前兆监测工作,用先进的电磁波仪器、地倾斜配套数采集仪等,准确监测到河南范县发生的3.8级和3.0级地震。清晰采集到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等多次地震的震前信号,有效跟踪并预测到了数次汶川余震。同时也成功保障了奥帆赛和残奥会的顺利召开,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晶微公司集体智慧的体现,来之不易。

二砂台地震监测预警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国家、省、市政府高度评价和大力支持,2011年获得国家地震局地震台站恢复重建拨款。2014年6月17日,中国地震局副局长修济刚还到二砂地震台调研指导,郑州市张俊峰副市长陪同。一同考察的还有河南省地震局局长王合领、副局长王士华,郑州市地震局党组书记于明、副局长侯清卫、赵景尧、刘明强、蒋炎平、苏海敏,郑州市中原区科技局局长梅琳、副局长王丽军和中原区民政局局长崔晓等多位领导。

河南省地震局局长王合领、郑州市张俊峰副市长,陪同中国地震局副局长修济刚到二砂地震台调研指导 .td_7 { vertical-align:top !important; border-style:none !important; }

通过调研,考察组认为,郑州二砂地震台工作扎实,地震形势判定严谨。平时很少报地震,但是所报有异常的地方都震了;说没有异常的地方真的没有三级以上的地震。这符合二砂地震台长期以来所具有的严谨工作作风。修副局长语重心长地说:“企业办台,贵在坚持,具有一定的减灾实效,取得的经验值得在地震局职能调整中推广。希望你们把地震台站运维管理工作搞好。在地震局机构改革功能调整中,把企业承担台站运维试点工作做好。”

郑州二砂地震台在地震监测、抗震支援和地震科普中做出贡献受到业内的好评。

在地震监测、抗震支援和地震科普中做出贡献,受到好评 .td_8 { vertical-align:top !important; border-style:none !important; }

有法不依 违法不究 地震监测设施遭到肆意破坏

然而,二砂地震台的试点经验非但没有得到“推广”,而且无法正常运营管理,甚至遭到多次肆意破坏!

二砂地震台监测预测预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根据《河南省地震局、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设立地震台站保护标志的通知》(豫震发〔2015〕4号)的精神, 2015年河南省地震局、公安厅在二砂厂区设置保护二砂台《警示》标志、《公告》和《公告说明》。

《警示》标志:“地震监测设施 严禁盗窃破坏”。

《公告》内容:郑州二砂地震台的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依法受到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家规定保护范围内从事破坏地震监测和观测环境的活动,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告说明》:对二砂地震台禁止占用、拆除、损坏……

规划中的地震观测点的分布和保护标志 .td_9 { vertical-align:top !important; border-style:none !important; }

2018年5月28日,郑州市地震局致函郑州市城乡规划局,明确指出,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78号院的郑州二地震台是地震前兆观测台站,已有40余年的地震观测历史,是利用地下人防工程建立起来的地震台,具有良好的地下监测环境,主要观测项目为地倾斜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二砂地震台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已纳入河南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应原址进行保护。

郑州市地震局致函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已采纳) .td_10 { vertical-align:top !important; border-style:none !important; }

郑州市地震局并详细说明:需要保护的仪器设备及其观测环境为:地震台站、观测设备及地震观测用房;地下观测场(防空洞巷道),巷道内地倾斜观测场地和地震观测井;地震监测通信设施和用于地震监测的供电设施。请贵局依据《河南省地震局、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设立地震台站保护标志》的要求在白鸽厂区文化创意产业园规划工作中统筹考虑,确保地震观测不受影响,地震观测环境不得改变。

郑州市城乡规划局经过实地勘察和调研后,采纳了上述意见。2019年1月30日,经过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复通过、正式生效的《郑州二砂文化创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将二砂地震台列入规划中。标明了河南省地震局 省公安厅联合设立标志保护二砂地震台的警示牌的位置,分别标注出地震监测7号井、8号井和地下巷道位置。明确注明:二砂厂早期人防工程,整体保存完好,现洞内摆放大量地震监测设备。特别标注:地下空间的利用,需满足地震监测要求。具体要求应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地下空间开发应征求地震局意见。在《工业遗产保护规划图》中,明确地震台办公区为:“文化保护建筑”,并标明了地震监测卫星天线位置。

《郑州二砂文化创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td_11 { vertical-align:top !important; border-style:none !important; }

但是,取得78号院不动产证的国创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拆除二砂台。经过法院对原告的证据审理后,裁定:“晶微公司占有并使用78号院内企业资产,是历史形成的”。驳回起诉。原告不服,上诉至郑州市法院。市法院再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郑州市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td_12 { vertical-align:top !important; border-style:none !important; }

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公开二砂地震台相关信息》 .td_13 { vertical-align:top !important; border-style:none !important; }

2020年6月23日,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对河南文创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公开二砂地震台相关信息的答复》,强调:“二砂地震台,是河南省地震局和河南省公安厅联合发文保护并设立警示保护标志的地震台;二砂地震台已纳入省级台网,并纳入省市四级会商机制,其数据是互联共享的;二砂地震台站的搬迁应依照上述法律法规规定。

《防震减灾法》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地震监测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占用、拆除、损坏下列地震监测设施:地震监测仪器、设备和装置;供地震监测使用的山洞、观测井(泉);地震监测台网中心、中继站、遥测点的用房;地震监测标志;地震监测专用无线通信频段、信道和通信设施;用于地震监测的供电、供水设施。

从以上资料完全可以看出,无论是根据国家《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还是根据河南省、郑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意见,二砂地震台是受政府严格保护的重要设施。然而不可思议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建设单位——河南国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公司),在各级政府严令保护地震台的形势下,多次对园区内的地震监测设施,进行了洗劫性的大破坏,造成该地震台地震观测数据中断,使人民群众处于地震预警保护的盲区!

——2020年10月1日,省公安厅设置保护二砂地震台的警示标牌不翼而飞!卫星天线被盗!地震监测地道口被封!地道入口被铲平!地下室入口被封!观测井被填!监测机房、数据中心被破坏!地道通风口和竖井被拆除!使具有创新意义和众多先进监测仪器的天地一体化地震监测台站毁之一旦!地震台即向郑州市防震减灾中心举报,并向110报案。

——2021年5月12日——即在汶川地震13周年的祭日,二砂地震台8号井西侧和北侧围墙被推倒!地震台即向郑州市防震减灾中心举报,并向110报案;6月12日还向郑州市人民政府反映了情况。郑州市人民政府非常重视,迅速批转到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此事。

——2021年7月,因人防设施入口被铲平,导致安装在地下巷道内的全部地震监测仪器遭灌水填埋!地震台即向郑州市防震减灾中心举报后,依照指示向郑州市人防办报案。

——2021年10月6日,二砂地震台5根专用供电电线杆被拔,供电设施被破坏!地震台即向郑州市防震减灾中心和中原区应急局举报,并向110报案。

——2021年10月28日,二砂地震台8号井供电设施和通讯光纤被破坏!地震台即向郑州市防震减灾中心和中原区应急局举报,并向110报案。

上述报案均未侦破,破坏行为还在继续!

2023年3月31日上午,笔者在位于郑州华山路的二砂地震台八号井观测站,见一座平房里面的门裸露着,门前倒着混泥土横梁,堆满了碎砖头,一片狼藉。据二砂台人员介绍,事件发生在29日夜里,被拆除的有围墙、监控设施、设备储存室和卫生间。8号井目前仍处在深度断电、断网、断水状态,严重破坏了地震监测环境和工作条件。

笔者见8号井平房的门口和院内墙壁上,镶有河南省公安厅和河南省地震局联合设立保护二砂地震台的警示牌和《公告》及《公告说明》。此外还镶有分属于省、市的“地下水地质环境监测站”、“郑州流体观测8号井”、“郑州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站”。三块牌的下部,都有根据相关法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挪动监测设施,违者必究”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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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上午,郑州市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中心(履行郑州市原地震局职能)安永新处长召集郑州市中原区应急局、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应急办等领导来到8号井现场办公。安处长代表郑州市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中心提出三点意见:一、二砂台8号井地震监测站是受到政府保护的地震监测设施,相关设施和监测环境遭到破坏。按照《防震减灾法》和《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破坏是严重违法行为。二、要立即去公安局报案,找到是谁破坏了该监测站。按照河南省地震局、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设立地震台站保护标志的通知》的要求,依法追究责任。三、市政府已经将二砂台纳入《郑州二砂文化创意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保护,不得再遭破坏。遭破坏的设施必须尽快恢复。

三天后,笔者随报案者到当地派出所询问破案情况。了解到,派出所立的案竟是“施工纠纷案”!直至今日,报案一个多月了,未见破案,看来,与上述地震台多次遭破坏后报案的结果一样——没有结果!落实现场办公会提出的“依法追究责任”、“遭破坏的设施必须尽快恢复”的要求,成为纸上谈兵。

保护二砂地震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是关注民生的大事。地震监测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震监测台网管理运维,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社会公益性工作,是当前增强政府处理突发性地震灾害事件能力的重要手段。优质、连续的观测数据可以有效服务于大震速报、地震应急科学研究等防震减灾事业的方方面面。地震监测设施,无论是谁的房地产、谁投的资、是公办还是民办、有没有编制,依据《防震减灾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有责任予以保护。

《河南省“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2021—2025年)指出:“我省防震减灾基础能力仍存在短板。地震监测站网密度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不强”。强调:“提升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二砂地震台历史悠久,地理位置特殊,映震效果明显,依托地下防空洞竖井进行多层次的电磁倾斜监测,其中最长的倾斜摆长达到了25M,国内罕见。还有两口数百米的深井——7号井和8号井。特别强调,地震监测与点位和深度关系极大,不是随意打口井就能预测地震的。7号井和8号井正是打在两个断裂带交汇处,所以对地震前兆反应特别敏感。7号井和8号井的位置和深度对于地质灾害监测非常重要;加之卫星地面信号接收站等设施,形成多测点多手段,数十台观测仪器相互印证监测地震,进行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砂台既具有文化内涵、又有历史渊源、为人民放哨、保一方平安,与国家的防震减灾事业密切相关,更与郑州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在设计规划中,郑州市地震局就多次行文,提出保护二砂地震台及地震监测设施。二砂地震台与“文化创意园”并不矛盾,还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文化创意园的内涵,为“文化创意园”锦上添花。《二砂文化创意园建设可行性报告》就有“要把地震工作融入到园区文化中,把人民群众的地震安全需求同文化娱乐需求融合到一起”的意见。规划局根据上述报告和地震局的意见,已将二砂地震台纳入《郑州二砂文化创意园规划》,并于2019年1月30日通过公告公示,正式生效。

备注:5、地下空间开发,应征求地震局意见。 .td_15 { vertical-align:top !important; border-style:none !important; }

二砂台的建立和发展,彰显了白鸽集团的担当,承载着二砂人的无私奉献,宽厚包容、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神。白鸽集团的一位领导说,二砂地震台悠久的历史,时刻警示着人们不能忘记自然界引发地震给人类造成的灾难与恐惧。二砂地震台伴随着共和国的脚步成长,在数十年的发展史上,与白鸽集团的企业文化相融相共,在为地球把脉,为人类造福,发挥着独特优势和作用,做出了令人信服的贡献。应当唤醒有良知的人们,保留二砂地震台就是守护住二砂人的精神家园,更是保护人类的文明和幸福美好的生活。

但在文化创意园的建设中,建设单位不理会地震部门意见,践踏《文化创意园规划》,对地震监测设施随意拆除。二砂厂作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被保护,那么,与二砂厂同为一体的二砂地震台何以不能被保护?为什么在郑州的“文化园区”中,容不下为人民安全站岗放哨的地震台?

六、反思与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防震减灾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的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进行调查,依法处理。”《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以及其他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现实情况是,不法分子对河南省地震局、公安厅设立保护地震台的《警示》标志视而不见,公然拆除;多次对二砂地震台的地震监测设施进行破坏,严重影响了地震监测和数据传输,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后果很严重。

那么,为什么有人胆敢肆意破坏地震监测设施?为什么二砂地震台人员多次举报却石沉大海,长期破不了案?为什么现场办公的意见得不到落实?为什么不能按照《河南省地震局、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设立地震台站保护标志的通知》精神,依法维护地震台站的正常地震监测秩序,追究其破坏地震监测设施的刑事责任?笔者通过调查,大致了解有如下几个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

1、莫让企业台站成为“没娘的孩子”

根据《中国地震局职能职责》,中国地震局承担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管理全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但是政府地震部门只管理自己建设的台站,而忽视对企业地震台站的保护职能,使这个按照政府文件成立,虽然运转47年、有登记备案、有国家台站编号,却无法人证书和单位代码证、没有主体资格的企业台站成为“没娘的孩子”,任人“宰割”,处于自生自灭状态。

落实《防震减灾法》“国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地震进行监测和预防”;“国家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监测环境”的精神,建议地震主管部门对企业办台和政府建台应平等对待,平等给予保护。对地震监测设施受到严重威胁、当地地震部门保护不力的台站,应考虑“提级管辖”,以落实“国家保护地震监测设施……”的法律规定,避免地震设施遭到不可挽回的损失。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要求“对地震监测台网进行备案”。但是长期以来,登记备案之后并没有颁发备案登记证书,即地震监测设施管理权登记证,以致企业地震监测台站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相关的法律法规形同虚设,不利于公共地震监测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加强防震减灾法治建设,建议明确保护企业地震台站的责任单位,明确企业地震台的独立主体地位,为地震监测设施进行备案发证,防止类似破坏事件再次发生。 2、采取措施 确保地震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河南省地震局和公安厅《关于设立地震台站保护标志的通知》中,明确:“各级公安机关对于发生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及观测环境的案件,要迅速组织力量,快侦速破,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加强宣传与教育群众,震慑罪犯。”但几年来,二砂地震台遭到七、八次破坏;地震台同志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派出所报案七、八次,却没有一次问题得到解决。《警示牌》、《公告》被毁,执法部门竟无动于衷,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

《河南省地震局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设立地震台站保护标志的通知》(豫震发〔2015〕4号) .td_16 { vertical-align:top !important; border-style:none !important;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要求:“地震监测台网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运行”;“地震监测设施遭到破坏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修复,确保地震监测设施正常运行”。从2020年5月,二砂地震台遭破坏算起至今的3年了,未见当地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组织修复”,未能“确保地震监测设施正常运行”。二砂地震台屡遭破坏,几近灭顶之灾;被围堵的地震台,报警器频频作响,地震台工作人员却被阻止查看、维护地震监测设备,导致地震观测数据中断的严重后果。显然,这与管理人员的渎职、不作为有很大关系!在中原区的同一辖区,林业部门报请公安部门,对损害树木的6人刑拘;二砂8号井南侧的二砂原厂房被文物局保护,文物局叫停二砂厂房改方舱医院的施工。这与具有《警示》标志的二砂地震台却得不到保护,形成了鲜明对照。

《警示》标志

《公告》及说明 .td_17 { vertical-align:top !important; border-style:none !important; }

建议地方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反思不作为行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地震台站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充分考虑二砂地震台承载着地震监测、地震科研、地震文化的责任,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迅速拿出保护二砂地震台的具体措施,按照国家规定采取补救措施,尽快恢复在文创园区内被拆掉的河南省地震局、公安局设立的警示标志,恢复被拆除的地震观测竖井、地震科普馆、卫星天线、仪器室、机房、数据中心、报警系统,以及其它必要设施;打开并修复被封闭的地震监测巷道口和地下室入口,疏通7号观测井;修复8号井围墙、大门、卫生间,恢复供水供电和通讯光纤,使得二砂地震台守护人能够正常工作,为落实《河南省“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尽力。

3、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提高管理者守法执法认识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屡遭破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地方政府管理人员缺乏法律意识。笔者见到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7月29日下达给所辖办事处的《督查工作提示函》“提示”:“现因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地震局办公楼(应是二砂地震台8号井平房——笔者注)…… 未按照区定节点完成拆除,严重影响二砂北路建设施工。请你们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协调力度,采取强力措施,加快推进相关工作,于7月31日前完成拆迁。”人们不禁要问:区政府有什么权利责成办事处拆除受法律保护的地震设施?征得郑州市地震部门同意了吗?咨询郑州市规划局了吗?“采取强力措施”不应是拆除受法律保护的地震设施,而恰恰相反!

办事处按照“督查提示”,发出强拆的告知函 .td_18 { vertical-align:top !important; border-style:none !important; }

当地政府相关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对破坏地震设施所带来的后果缺乏认识,对地震监测工作重要性缺乏认识,对破坏地震监测设施所要承担的责任缺乏认识,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

地震监测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震监测台网管理运维,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地震监测不仅仅是科学研究行为,更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民生大事,是增强政府处理突发性地震灾害事件能力的重要手段。建议对地方政府官员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守法、执法认识。

加强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

纳入《控规》的8号地震观测井 .td_19 { vertical-align:top !important; border-style:none !important; }

在二砂台8号井旁,只见工人正在切割金属件,发出刺耳的噪音。须知,这是对地震监测环境的破坏,使地震监测工作受到很大影响。在地震监测信息中夹杂了很多干扰信息,观测资料将严重失真,不能及时有效地的应用于地震预报和科学研究。特别是破坏整个区域地震台网产出的监测效果,严重影响对震情的把握和对未来震情趋势的判断。建议对施工人员进行地震监测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对灾害监测防御重要性的认识。

5、对肆意破坏地震台的事件 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加快,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一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有意无意造成严重破坏。一些企业,乃至个别政府领导,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甚至无法无天,肆意破坏受到国家保护的地震监测设施。

中国地震局一位接访的领导说,地震监测设施是保障民生的公共设施,无论是谁投的资,包括集体和个人投资,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都依法受到保护。对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行为不予制止、查处、处罚的,就是不履行法定职责。

当问及“如果不予制止、不履责,该由谁监管?谁是监管主体”时,有位接访的领导说:“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监管主体。地震台的审批和主管通常是省级地震局。因此,河南省地震局对二砂台负有监管责任。”。

然而,建设单位肆意践踏国家法规,对监管主体——河南省地震局和公安厅设立的二砂地震台保护标志视而不见!对属地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开二砂地震台相关信息的答复》置之不理!对已经纳入《郑州二砂文化创意园规划》的二砂地震台进行肆无忌惮地破坏!建议监管单位对这种严重违法行为,依据《防震减灾法》和《关于设立地震台站保护标志的通知》,“要迅速组织力量,快侦速破,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使肆意破坏地震台的事件,不得再次发生。

七、血的教训必须吸取

近年来,国内常有发生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事件,严重影响了防震减灾工作的有序开展。据权威人士统计,全国有1100余个地震监测台站,800余个地球物理台站,约有1/3的地震台站受到不同程度影响,约有1/5的地震台站受到严重干扰,108个地震台站被迫搬迁,积累多年的宝贵观测资料被迫中断废弃,直接影响地震监测预测工作的正常进行。照此下去,能否避免汶川悲剧重演,令人堪忧!

1976年四川松潘平武两次7.2级地震,得到了事前预报,获得中国第一届科技大会科技成果奖,这次预报已经载入史册。那时仅四川省有微观观测点就达1130多个,获得了丰富的区域性震前异常资料(见《1970至1976年四川地震群测群防实践》)。

过去由于缺少经验,没有保护好前兆设施,放松了对前兆台站的建设和监测。汶川地震预测失利,血的教训是前兆监测能力不足。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的时候只剩下17个前兆观测台站(见2009年《中国地震局关于汶川地震的反思》)。汶川大地震和1976年松潘-平武大地震虽然都发生在相同的龙门山断裂条块。但汶川地震发生时,周边台站太少,测项单一,捕获的前兆异常现象太少,没有呈现出区域性多台站多测项地震前预警的局面。中国地震局闵宜仁局长特别强调:“基层台站是地震监测预报预警、震灾风险防御和地震科学研究的前沿阵地”。“市县地震台站和市县地震机构是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基石”。好了伤疤不能忘记疼!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刻不容缓。

“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2016年7月28日,在唐山大地震40周年祭日,一位国家领导人提出,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防为主,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能力建设。

2021年1月,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是法律赋予地震部门的核心职责,也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基础。提出用三到五年时间,短临预报取得重要进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于5月7日召开《防震减灾工作会议》,提出“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我们要按照上述精神,落实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决策部署,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认识地震监测预测预报具有关系民生的重要性、深地探测的特殊性和需要积累数据的长期性。保护多年来防震减灾建设观测成果,加强防震减灾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地震管理职能。尤其要加强对企业地震台站的保护和管理,遭破坏的应尽快恢复,以提升地震监控能力,为捕捉地震前兆信息提供保障。有关各方都应负起责任,共同努力,把地震观测环境和地震监测设施保护好,为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监测设施和前兆监测环境,使地震监测设施为地震预报提供连续、可靠的观测资料,切实做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防止汶川悲剧再次发生。(文/ 朱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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